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鄭州市將逐月分解2020年全市出租車更換新能源車任務,年底前完成3000輛。其余車輛制定更新計劃,2022年底前全部更新完畢。
鄭州市區柴油渣土車2020年10月底前退出渣土清運市場;燃氣渣土車充分利用省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出臺技術規范和方案,列出計劃,明確時間表,加快推進更換新能源車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17121輛。
根據《實施方案》,10月1日起,重點區域1公里范圍內全部使用新能源環衛車輛。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未升級改造的國四柴油環衛車輛在10月底前全部調整至四環以外使用,年底前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淘汰完畢,其余柴油環衛車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加快推進更換新能源車工作。新購置環衛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優先在市場化作業單位推廣使用新能源車輛。
從今年11月1日起,四環以內大宗物料運輸重點用車企業,禁止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料。全市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在橙色及以上大氣污染預警期間,禁止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