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客車的安全問題主要是討論動力電池的安全使用問題。近年來多起電動汽車著火事件的曝光,使得人們對電動汽車尤其是是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問題越來越關注。目前的大家基本認識是:純電動汽車安全性就很差。畢竟人的安全是大于一切的,希望能從鋰離子電池安全設計上避免類似的事故發生,是必須的。下面進行討論,供同行參考。
一、鋰電池歸第九類危險品
危險品大致分為9類:第1類 爆炸品(explosives);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compressd gases and liquefied gases);第3類 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s);第4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flammable solids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and substances emitting flammable gases when wet);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poison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7類 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substances)[ZK)];第8類 腐蝕品(corrosives);第9類 雜類(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ZK)]。
國家級消防專家在2016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夏季高峰論壇上告訴人們,鋰電池歸第九類危險品,即級別最低的危險品,在常溫、長態下,基本上不用采用特別的安防措施的。
二、如何正確理解鋰電池的危害性
下面是材料級(基因層面)解釋:鋰電池相比如鉛酸、鎳鉻、鎳氫等傳統電池,不產生任何鉛、汞、鎘等有毒有害重金屬元素和物質,相對污染較小。且其電解液為有機溶劑和鋰鹽,大多為無毒或低毒;但鋰電池分解或水解產物為氫氟酸和其它含氟化合物(專家解釋濃度很低),具有一定腐蝕性和毒性。鋰離子電池本身不含劇毒物質,負極的碳和正極的金屬氧化物基本是無毒的。由于鋰離子電池屬于密封體系,正常使用是不會接觸到這些物質的。鋰離子電池安全性理論上是可控的,引發安全問題多是在產品缺陷和濫用的情況下發生的。
三、鋰電池的安全等級介紹
歐洲汽車研究發展理事會針對鋰離子電池安全性,制定了常用判別標準,對危害等級進行了分類。該危險級別分類表,將電池風險等級共分為0-7八個級別,級別越高電池越危險。例如6級表明電池發生起火但未發生爆炸,而最高的7級表明電池不僅發生了起火,還發生了危險的爆炸。
目前我國目前大多數討論,還是針對鋰離子電池安全性描述,都是基于經驗的總結,缺乏數字性質的準確描述。從客車產品上整體安全上講,保證人員和車輛的安全是紅線,需要將危險級別控制在4以內,也就是說電池不能發生破裂,更不能起火和爆炸。
四、產品缺陷和濫用是產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客車上采用的磷酸鐵鋰電池在單體、模組、系統三個級別上分別采取了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措施。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應該歸類為產品缺陷,電池系統以外,高壓電器產品質量有缺陷,主要有:器件絕緣低級變低、線束發熱形成短路,得不到有效控制。產品如有缺陷,生產廠家面臨關門的危險。正規電池和整車廠家對產品缺陷是嚴格把關措施的。
濫用主要是指過充過放。他指的是對,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超過或低于規定的截止電壓,對電池性能和壽命會帶來危害。目前對過充過放的管理措施是BMS電池管理系統會加以限制和保護,低溫時限制對電池充電,加熱至合適溫度時再充電。
電池和整車廠家有義務告知用戶,如何正確地合理充電和放電操作。用戶有必要對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到位。
五、使用環境如何保障安全使用
一是相信科學,鋰電池材料級是比較安全的,其產品有嚴格安全標準和措施的;
二是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濫用,其次是汽車部件產品有缺陷;
三是要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嚴防“過充、過放”的現象發生。
六、我國的電動客車是很安全的產品
主要理由是,我國政府對電池生產和客車生產廠家的管理是很嚴格的;我國純電動客車安全生產標準,較為完備的;鋰電池如果無功能損失,是不會發展安全事故的;鋰電池發展安全事故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這個個過程的有控的;裝有動力電池自動滅火裝置的的客車,發生起火和爆炸的可能很小的,理由是鋰電池是用D類干粉滅火劑可以滅掉的。
安全永遠是相對的,安全意識,安全措施到位,我國的電動客車是可以做到很安全的。保障純電動客車安全使用是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