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國的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將出現重大機制變化。
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下稱光伏協會)信息,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關企業舉行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征求企業意見。
會議提出,2019年的光伏發電建設將采取“量入為出”的方式,以補貼額定裝機量,改變以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各自為政”導致補貼總量和裝機規模脫節的情況。
光伏協會認為,該方式實行后,過去光伏電站建成數年仍拿不到補貼的狀況將有所改善。
座談會再次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需要補貼項目將劃分為五類,分別為扶貧項目、戶用光伏、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以及領跑者、特高壓通道配套等專項項目。
其中,戶用光伏首次作為單獨分類,給予單獨規模,對其年度裝機總量進行管理,并實施固定補貼。
按照座談會的提出意見,國家能源局將于年初發布國家補貼支持的戶用光伏年度裝機總量。電網公司每月公布上一個月的裝機量,當公布的上一個月裝機量已突破總規模限制時,本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
這意味著,戶用光伏有一個月補貼緩沖期。
為解決戶用光伏在去年“531政策”實施后的遺留問題,本次座談會還提出,戶用光伏在去年5月31日后并網未納入國家補貼規模的,可以申報2019年額度。
去年年中,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531新政”,對控制光伏新建規模、降低補貼強度、資源配置市場化等事項做出了安排。該政策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厲光伏政策”。
在今年1月底召開的國際能源局新聞發布會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曾表示,2019年光伏發展將按國家補貼需求分為兩大塊管理,對于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在符合規劃和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等管理要求、落實接網消納等條件的前提下,由地方自行組織建設。
本次座談會明確,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將全部采用競價的方式獲取補貼指標。
根據項目所在的資源區劃分,以申報上網電價報價較各資源區招標上限電價下降額評比,降幅大的排前,以確定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國家規定的當前新增項目補貼總額限額為止。
項目競價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則可延后兩個季度,同時電價按相關規定退坡;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光伏協會稱,以全國排名的形式公開競價,將避免部分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暗箱操作,有利于降低項目非技術成本,讓一批能力強,有競爭優勢的開發企業從中獲益。
若新政得以順利實施,光伏協會預計,今年光伏裝機量將超過去年。
2018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4426萬千瓦,僅次于2017年新增裝機,為歷史第二高。集中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分別新增2330萬千瓦和2096萬千瓦,占比分別為52.64%和47.46%。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74億千瓦,位居世界第一。其中,集中式電站1.24億千瓦,分布式光伏5061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