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多次表明對光伏行業的支持態度未變,各地方政府也已形成“減少煤炭消費,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實現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共識。他進一步表示,光伏行業不可以無序增長,要通過自我調節實現可持續發展,只有在質量、補貼機制、發展模式上取得突破,行業才能進一步發展。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王世江也表示,“5·31”政策不會影響光伏行業發展的大勢,未來,隨著分布式光伏占比進一步提高,各種“光伏+”應用不斷涌現,商業模式持續創新以及市場化交易加速推進,分布式光伏將走上高質量發展的道路。電力規劃設計總院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我國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1224萬千瓦,累計裝機達419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展明顯提速,占光伏總裝機比重穩步提升,已由2015年的13.7%提升至目前的27.1%。從布局上看,華北和中東部負荷集中地區分布式光伏發展較快,其分布式光伏裝機合計占全國的87%。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規劃研究部新能源規劃處陳俊杰博士認為,“5·31”政策出臺后,我國光伏行業迎來轉型升級關鍵期,分布式光伏將成為未來光伏新增裝機的主力,而高滲透率的分布式光伏要求電力系統具備較高的調峰能力和快速爬坡能力。相比集中式電站,補貼強度更高的分布式光伏面臨的補貼退坡壓力更大,未來分布式光伏發展將逐步由“補貼驅動”發展為“配額驅動”,最終過渡到“完全市場驅動”。為此,陳俊杰建議持續推動技術進步,降低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成本,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探索多樣化的商業模式,提升分布式光伏的經濟性,擺脫其對補貼的依賴;加強配電網規劃建設,提升對分布式光伏的接納能力;發揮儲能與需求側的支撐作用,提升系統調節能力;堅持市場引領,積極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也認為,未來分布式光伏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使其更具電網友好性。近年來,分布式光伏裝機迅速增長,這一電源形式對于電網波動性的影響已蔓延至配電網側,給電網安全以及消納能力帶來挑戰。為此,儲能或將成為分布式光伏的“標配”。改善電網對光伏電力的接納程度,實現光伏裝機與電網“和諧相處”,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將是未來分布式光伏發電真正打開發展空間的關鍵。
文章來源:中國工業新聞網